(资料图)
解答:
1、2022年第1号公告: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: (一)年度汇算清缴需要补征税款但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元的;(二)年度汇算清缴应纳税额不超过400元;(三)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;(4)符合年度退税要求但未办理退税的。
2、2021年最终结算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在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,在3月1日前出境的,可以在出境前进行年度汇算清缴。
本文到此结束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关键词:
汇算清缴
应纳税额
最终结算
个人所得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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